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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《東南快報》報道4萬元轉手剛出生的男嬰,有人要嗎?父親阿斌(化名)這次是鐵了心。為送別兒子,母親阿香(化名)給孩子備好了行囊,嬰兒爽身粉、睡袋、換洗衣物一應俱全。阿斌、阿香今年都是28歲,這是他們的第三個孩子,轉手的原因是情趣用品“實在養不起”。
  16日中午12時15分許,在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門前,當阿斌夫婦將男嬰轉給“情趣用品買家”的時候,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獲。一場親生父母賣兒悲劇就此打住。
  “這是我們自己的孩子,這房屋二胎也犯法嗎?”阿斌反問刑警。
  “有一個男孩,剛出生一個多月,想送養,希望找個咖啡弄好人家,只要給4萬費用就行。”一周前,在一個送養兒童的群中,有位網友發佈了這條消息。
  這位網友的“明碼標價”讓其他網友覺得有些不對勁。於是,有熱心人將這一消息告租屋網知了知名的打拐志願者仔仔(網名)。“也太直接了,一開口就提到錢,很有可能是人販子在找買家。”仔仔的第一感覺告訴自己,要去解救這名無辜的嬰兒。
  於是,仔仔利用自己隱藏在該群中的另一個身份,通過群聊天記錄找到了“抱養”男嬰的消息發佈者,與其取得了聯繫。
  幾次接觸後,這位網友覺得仔仔有“誠意”,便告知仔仔自己叫阿斌,“我老家在四川,我老婆是福州本地的”,我們現住在福州市鼓樓區。最終,兩人在價格上達成一致,4萬元“成交”,雙方約定11月16日上午,在福州市鼓樓區西營里市場附近見面。
  確定“交易”具體時間和地點後,仔仔立即委托記者向福州警方尋求幫助。於是在16日,警方將準備交易的阿斌夫婦抓獲。
  據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陳捷律師介紹,我國刑法中關於“拐賣婦女兒童罪”的條款中,並未規定“賣自己的親生孩子不算拐賣婦女兒童罪”,只要以非法出賣人口為目的,就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。  (原標題:稱實在養不起年輕父母4萬叫賣親生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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